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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专业分流

为了培养全面发展的创新型人才,顺应现代社会经济发展对人才知识结构的更高要求,上海大学从2011年开始实施大类招生,构建培养“人的全面发展”为核心的通识教育体系,并创立以竞争机制为主导的学生自主选择专业的专业分流机制。专业分流主要根据学生的分流综合成绩(分流综合成绩由高考成绩、大一年级学习成绩以及个人综合表现组成),依据各专业最大可容纳学生数,按学生填报志愿的顺序分流到各专业。

目前学校正积极制定专业分流的相关政策,主要包括:

1. 高考成绩均一化

上海大学已在全国26个省市进行本科招生,鉴于各省市高考分数线不同,学校慎重研究了高考成绩均一化问题,建立了数学模型,使得各省市学生的高考成绩能在同一个平台上进行比较排序,为计算分流综合成绩提供依据。

2. 第一学年的学习绩点

学生应完成教学一览中指导性教学计划规定的学分。第一学年学习绩点由该学年秋季、冬季、春季三个学期中所有选读课程的成绩绩点组成,绩点计算按照学生手册《上海大学学生管理规定(本科)》(2011版)相关规定实行,其中新生研讨课与通识课成绩以归一化处理后的绩点认定。

未完成教学一览中指导性教学计划规定学分的,学校将对其学习绩点进行折算。

细化方案制定中。

3. 个人综合表现

学生个人综合表现反映了学生的综合素质,是专业分流中的重要参考因素,综合表现按等级纳入专业分流综合成绩。

细化方案制定中。

4. 专业分流实施办法

专业分流将在夏季学期进行。

大类内学生根据自己的意愿按顺序填满本大类所有专业,学校计算学生的分流综合成绩并从高到低排序,根据分流综合成绩、各专业最大容纳数以及学生志愿分流到专业。

基础班学生其学习成绩排序进入前80%的可以在类内任选专业。基础班其余20%的学生归入所属大类进行专业分流。

实施办法制定中。

5. 专业分流鼓励政策

学校鼓励大一学生在专业分流过程中选择下列专业就读:汉语言文学、历史学、哲学、数学与应用数学、应用物理学、应用化学、理论与应用力学。对于第一志愿选择这些专业并就读的学生,学校将给予奖学金等鼓励政策。

鼓励政策制定中。